9月16日,在发改委9月份新闻发布会上,有记者就“跨周期调节”进行提问。
对此,发改委方面表示,将会同有关方面,密切跟踪经济走势变化,继续加强跨周期调节,统筹做好今明两年以及今年三四季度政策设计和衔接,及时出台必要政策措施,夯实经济稳定恢复发展的基础,防止出现大的起落,避免短期波动影响长期向好的基本面,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。发改委将加大宏观政策落实力度,加快全年3.6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,推进重大工程、基本民生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。
以下为问答实录:
记者: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,“要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”,请问如何理解“跨周期调节”?下一步会如何进行跨周期调节?
发改委综合司副司长李慧:
谢谢您的提问。正如您刚才提到的,7月30日,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,要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。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强跨周期调节也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,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意义重大。由于受疫情影响,去年我国季度间经济增速波动较大,在今年形成基数效应,需要跨周期调节防止增速大幅波动,使两年平均增速、环比增速尽可能平稳并保持在合理区间。去年为应对疫情冲击,很多国家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再次实施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,而且规模和力度比以前更大。所以为应对国际宏观政策周期变化,我国也要主动谋划、未雨绸缪,制定好宏观政策。同时,为有效应对国内外重大风险挑战,政策调节要增强前瞻性和有效性,注重保持合理政策空间,加强政策预研储备,保持经济中长期平稳健康运行。
下一步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,密切跟踪经济走势变化,继续加强跨周期调节,统筹做好今明两年以及今年三四季度政策设计和衔接,及时出台必要政策措施,夯实经济稳定恢复发展的基础,防止出现大的起落,避免短期波动影响长期向好的基本面,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。
一是加大宏观政策落实力度。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效能,加快全年3.6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,推进重大工程、基本民生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。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,灵活精准开展流动性调节,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恢复发展。
二是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。发挥好“十四五”规划《纲要》102项重大工程项目的牵引带动作用,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,加快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执行进度,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。积极释放消费潜力,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,为正常出行和消费创造条件。
三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。落实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政策,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。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。研究和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,提高应对困难挑战的能力。谢谢!